八旬老人送锦旗 点赞执行有“温度”
申请执行人的儿子在某公司工作时不幸身亡,被认定为工伤。老人因儿子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与用人公司产生争议,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用人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沁水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审理,沁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用人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老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款项共计9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用人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深知这笔赔偿款对风烛残年的老人而言,不仅是维持生计的基本保障,更是其痛失爱子后,心灵得以慰藉的唯一依靠,遂立即开启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协调团队优先办理此案,同时与老人沟通进展、安抚情绪,力求以最快速度为其兑现赔偿款。执行法官积极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全方位追踪。但由于被执行人正处于机构改革之际,存在沟通不畅等问题,案件推进受到阻碍。执行法官又多次深入被执行人处实地调查,向被执行人公司直接负责人耐心释法说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处置名下财产。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将98万余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执行干警的激励和鞭策。永和法院高效便民执行工作也是赢得了78岁老人的点赞。“感谢永和法院执行局吴建忠法官和执行员曹泽宇,将我十几年来的工资款及时执行回来……”信中短短一百七十余字,字里行间表达了对执行局干警高效执行、恪守职业道德的感激之情。
案情要从一笔拖欠12年的工资款说起,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永和法院和临汾中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某劳务公司支付原告张某工资款4.242万元及利息,被告某工程公司对未支付部分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2025年6月23日执行立案后,因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干警于当日制作法律文书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同时积极与两名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讲明不履行将承担的后果。经过十余次沟通后,由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承担了先行清偿责任,本案全额执行到位。至此,长达12年的工资欠款终于实实在在地落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