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增一家“商转公”业务办理银行
据了解,浙商银行太原分行已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签署《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及《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部分转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这一举措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市民,将多一个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选择。
所谓“商转公”,即把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而“部分商转公”,也叫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由公积金中心提供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提供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发放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组合贷款,能有效降低购房人的贷款成本,减轻经济负担。
在实际操作中,2024年3月1日以前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太原市住房的,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其他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任一合同签署时间在2024年3月1日以前均可;借款人办理“商转公”或“部分商转公”贷款时,柜台人员重点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签署时间,及抵押房产是否商贷购买的本套房产,采取其他房产抵押的不予受理;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上的商贷放款时间不进行审核。需注意的是,贷款担保方式须采取本套房产抵押。 财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