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养老湖北分公司虚构业务被罚
山西分公司曾因多项违规受处罚
罚单显示,泰康养老湖北分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上述处罚决定,旨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泰康养老山西分公司此前也曾因多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2023年11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泽金管罚决字〔2023〕11号)指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及其时任总经理刘满香,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相关条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对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5万元,同时对刘满香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徐瑾。
近年来,泰康养老在多地分公司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除了上述湖北分公司和山西晋城中心支公司外,泰康养老云南分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监管机构罚款58万元,相关工作人员被罚款14万元;泰康养老深圳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机构连开10张罚单,罚款71万元,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被罚款41万元。
此外,泰康养老江苏分公司因未经批准设立区域服务中心被罚款30万元,相关工作人员被罚款7万元;泰康养老福建分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被罚款5万元,相关工作人员被罚款4万元;泰康养老青岛分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内部管控不到位被罚款12万元,相关人员被罚款1万元;泰康养老宁夏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30.4万元,相关人员被罚款6万元。从业绩表现来看,泰康养老近年来也面临一定压力,两年内亏掉超33亿元。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监管环境趋严的背景下,泰康养老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升合规经营水平,以应对当前的困境。 财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