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彩礼讨回难 这位法官有“妙招”
王小花(化名)和李大明(化名)相恋许久,依习俗李大明向王小花给付彩礼后,二人举行了婚礼仪式,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其间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
然而好景不长,二人因生活琐事导致矛盾越来越多,感情破裂无法调和,便解除了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解除后,李大明将王小花起诉至静乐法院请求返还彩礼,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王小花向李大明返还彩礼款13.5万元,一次性付清。判决生效后,因王小花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李大明委托其爷爷向静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大明是我一手带大的,这娃娃从小命苦,亲妈离家出走,亲爹也不管,好不容易结了婚又遇上这事情,现在他3岁的儿子也是我在带,老汉我已经80多岁了,这十几万彩礼钱她要是不给我,这个家就没法过了……”80多岁的李爷爷激动地向法官说。“我才20岁,当初结婚生孩子也是年轻冲动,我知道彩礼该退给人家,可我没正经工作,实在没这么多钱!”王小花无奈地说。
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的特殊性,既要促案结又要解心结,静乐法院执行法官巩昊丽向王小花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了王小花的银行账户,发现其确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巩昊丽结合案件实际,以调解为切入点,组织双方“背对背”沟通。起初,王小花称资金紧张,还款困难,李爷爷则要求立刻还钱。
面对执行僵局,巩昊丽法官迎难而上,寻找调解突破口,通过借助双方亲戚的力量,帮助当事人释放对立情绪,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力促实质性化解纠纷。经过多番劝导调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小花及父母当场返还了13.5万元彩礼款,案件顺利执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维系着家庭关系的和谐,更关乎社会秩序的稳定。当事人走进法院,往往不仅是为争一个‘是非曲直’,而是有生活的苦衷和‘难言之隐’。单纯依靠司法裁判的刚性手段,未必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唯有搭建沟通桥梁,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理清事实脉络,纾解负面情绪,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显温度。”巩昊丽法官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