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表里秀诗心一片丹——前贤咏晋留题译讲之二十八
“第一廉吏”的舒心即兴:于成龙《壬戌仲春复过井陉口》
于成龙(1617年—1684年),清代名臣,山西永宁州人,故里今属方山县。明思宗崇祯十二年(1639年),于成龙应山西省试名列副榜,即从落第举子中选前几名准赴京会试,但次年及至清朝入主中原,几度会试均告失败,未中进士。清世祖顺治十八年(1661年),44岁的于成龙通过吏部“谒选”途径,获授广西罗城知县。
罗城地处边陲,万山围绕,又刚被清军“收归”,民性十分“犷悍”,环境非常凶险,首任知县被杀,二任吓跑。友人劝其放弃就职,他则负气表示,“我辈虽无科第身份”,誓要“勿昧天理良心”有所作为。到任后,县城“遍地榛莽”,居民仅“六家”,县衙破烂不堪,于成龙只好插“篱棘”当门窗,“累土”以为公务“几案”。夜晚,于成龙须“枕刀一口”贮火枪“二杆”自卫,也感叹过“胡为乎来哉!悔无及矣”。但于成龙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发奋,迅即抚“吏民”、召“流亡”,编制保甲管控治安,严打盗匪,渐使百姓“安其居”,得以“尽力耕耘”。于成龙还亲撰诗联嘉奖“勤而获者”,鞭策“惰者”,并请准“宽徭役”减盐赋,“建学宫”兴教,“设养济院”救孤贫。
前后7年善政“次第举行”,“与民相爱如家人”,终令一县“大治”,于成龙被考核为“卓异”即全省官员最优,升四川合州知州。任满再评“卓异”,于成龙升湖北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又被荐福建“廉能第一”,升布政使。
于成龙为官清正,有胆有识。在合州,曾化妆乞丐潜伏盗穴“杂处十余日”,摸清底里一举捣毁。在武昌,曾“骑骡”仅带两名随从“迳入”叛乱团伙,招降“其众数千”。
于成龙最为人所称颂的是他几近苛刻的廉洁自律。其人“历官”20年不携家眷,“不受属员一毫馈送”。做州官时,为了赈灾节约,于成龙长期不用肉菜,只食加糖之粥,得雅号“于糖粥”。转调赴任途中,一路上也只干啃萝卜佐餐。于成龙儿子前来探望,返乡时也仅割下半只咸鸭嘱其带回,又得雅号“于半鸭”。
有鉴于此,清圣祖康熙十九年(1680年),天子“特简”于成龙为直隶,即今河北巡抚。次年,于成龙奉召“入觐”天子,被赐“帑金”“良马”与“御诗”以示“褒宠”,被赞为“清官第一”。未久,于成龙转迁二品两江总督,驻南京督理江苏、江西、安徽诸省。
不久,于成龙母亲亡故,出仕后即未还乡的于成龙“乞假”安葬母亲,而后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离开家乡赶赴南京。途经太行山井陉口时,想起青年时首次过此赴京赶考的失败,其后宦海的锐意争强而至迅速腾跃、官居极品,再过此地就不免格外舒心,浮想联翩,于是,于成龙写下了《壬戌仲春复过井陉口》这篇充满感慨也不免踌躇满志的
即兴诗作。几年前当地发现诗作
碑刻,已成珍贵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