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6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我省通报10批次不合格药品

涉款冬花、钩藤等常用中药饮片

  本报讯(记者 梁耀华) 近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2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5〕33号)。通告显示,该局依据年度抽检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抽检,共发现1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
  根据通告,不合格药品均为中药饮片,具体包括:
  来自怀仁新时代博爱医院有限公司,由安徽纳百川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款冬花(批号240101),检出性状及含量测定不合格。
  来自平顺县天天好大药房有限公司、由四川自强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钩藤(批号240601A),性状不合格。
  来自山西省清徐县医药药材公司大药房、由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浙贝母 (批号240301),性状不合格。
  来自阳城县演礼常苟锁中医诊所、由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决明子(批号230402),含量测定不合格。
  来自山西忻药国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神池第二药店、由安徽方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牡丹皮 (批号231101),浸出物及含量测定不合格。
  来自太原侯丽萍风湿骨病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由安徽牡丹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芍(批号240702),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来自稷山童康医院、由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银花 (批号200501),含量测定不合格。
  来自大同市平城区同德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由广东港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蝎(批号240601),性状不合格。
  来自平陆凯炎康复医院、由河南省跃乐千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 (批号240301),性状不合格。
  来自五台县国华百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由安国市深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独活(批号200201),含量测定不合格。
  目前,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