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法院调解平台化解借贷纠纷
2025年4月,王某向刘某借款5600元,承诺月底归还。然而偿还期限届至,王某却迟迟未归还。刘某催讨未果,于是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
沁县法院于2025年5月19日立案受理该纠纷,由于该案金额较小,争议也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移交沁县法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接手案件后,先仔细查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原告提供了借条与转账记录,证据相对齐全。调解员与王某沟通,王某也愿意还款,但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原、被告都不在本地,无法线下进行调解。
调解员表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具备线上调解的功能。5月20日下午,一场特殊的“云调解”准时开始。王某、刘某、沁县法院调解员三方通过平台视频会议室连线。
经过线上协商,王某承诺在2025年6月30日前向刘某一次性支付借款5600元。调解平台立即生成标准化调解协议书,双方通过平台完成电子签名,该案调解完毕。
调解结束后,调解员特别提醒双方:“这份协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出具调解书后,一方不履行,即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