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5月2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上门服务“零公里”司法便民“暖人心”

  本报讯(记者毛应厚实习生王燕楠)近年来,山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建立定制化诉讼服务机制,通过设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行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将司法关怀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特别是在处理涉民生案件时,注重通过“上门立案”“云端调解”等多元方式,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昔阳法院、杏花岭区法院、阳泉矿区法院进行上门开庭、上门立案服务,就是山西法院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昔阳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干警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对一起宣告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案件进行了审理,既彰显法律权威,又传递司法温情。
  当事人贾某由于一起交通事故导致神志不清、长期卧床、不能自理,为进一步处理理赔事宜,其母亲赵某特向法院申请确定贾某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考虑到贾某的特殊情况及赵某年事已高的实际状况,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为其提供司法便利服务。整个庭审过程,庄严神圣、程序规范,为进一步公正裁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巡回审判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传递了司法温度。杏花岭区法院中涧河人民法庭庭长芮文、法官赵天春带领审判团队深入杏花岭区中涧河镇某村,就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
  开展巡回审判前,承办法官赵天春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通过现场询问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当天,杏花岭区法院中涧河人民法庭在村委会设立巡回法庭,赵天春有序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确保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并全程耐心倾听、细致询问、释法明理,使案件事实得以清晰呈现。
  此次巡回审判采用“实地勘验+现场办案+以案释法”的创新模式,将法庭搬到了群众家门口。庭审结束后,芮文庭长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向在场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延伸讲解《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有效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
  “法官,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攒了一辈子的积蓄没有了,她年纪大了来不了,这可怎么办呀?”面对当事人的急切询问,阳泉矿区法院立案庭导诉台值班干警耐心接待,详细了解情况。
  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询问者正是原告赵大娘的儿子。2023年,他的母亲将一生积蓄存入银行,并将存单交由女儿保管。如今,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面临医药费用等开销,急需这笔积蓄来保障晚年的生活。然而,存单上的钱已被取走,无奈之下,她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了解了当事人的情况后,矿区法院立案庭干警决定上门为赵大娘办理立案手续。当日下午前往赵大娘家中,耐心倾听赵大娘的诉求,详细向其说明诉讼程序,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等相关事项,确保赵大娘知晓案件办理流程,并现场指导她填写立案材料。
  面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贴心服务,老人感动不已:“谢谢你们了,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质朴的话语中,满是对干警的信任与感激。
  近年来,矿区法院不断探索优化诉讼服务,主动前移诉讼服务窗口,积极开展上门立案等便民服务,延伸诉讼服务半径,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打通便民诉讼的“最后一公里”。
  于细微处见知著,于无声处听惊雷。山西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聚焦“公正与效率”,用实际行动解民忧,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全心全意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