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便捷调解 高效解开“薪”愁
2023年8月至11月,原告韩某在被告李某承包的工程项目上做饭,截至完工之日,经结算,李某共欠付韩某工资款7250元。本案起诉之前,李某在法院调解下先行向韩某支付3250元工资,剩余工资款4000元未支付。韩某多次催要,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故韩某诉至长子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应当及时解决,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法官多次联系,李某承认欠韩某4000元,但是自己在外地务工,假期没有买到回家车票,没办法回来开庭。考虑到实际情况,为给当事人提供便利,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进行线上远程开庭。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难处,韩某同意将还款期限放宽一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5年5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4000元。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立即出具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