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5月0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执行标的很特殊“攻坚小组”有办法

  本报讯 (通讯员 韩旭峰) 近日,祁县法院执行局“党员攻坚小组”成功办结一起交叉执行难案。
  2016年,原告孟某(化名)与被告王某(化名)在相处三年之后结为夫妻,并育有一女。然而,双方因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于2024年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女儿由原告孟某抚养。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主动交出抚养权,由其父母帮忙照看着孩子。孟某无奈之下向榆次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榆次区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案件因难以推进经晋中中院裁定交叉执行至祁县法院,以寻求新的解决方案。
  立执行案后,祁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权本杰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啃下“骨头案”。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李怀平亲自督办该案,挑选优秀党员干警组成“党员攻坚小组”,第一时间与远在安徽的王某取得联系,王某表示将委托其父母到法院办理交接事宜。
  考虑到拒不执行虽然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方式,但这样只会更加激化双方矛盾,增加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更不利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于是,先由“党员攻坚小组”干警倾听了王某父母的心声:我们带着孩子来就是交接孩子的,孩子只要跟着其父亲走,我们绝不拦着!
  接下来,“党员攻坚小组”干警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如何尽快让孩子与“久未谋面”的父亲相处再次融洽起来,把他们带到法院地下室的子女托管中心,给父女留出足够时间和空间去适应、调整。没想到担心是多余的,孩子主动叫起孟某“爸爸”,互动其乐融融。
  此时,李怀平局长与同行的亲属赶紧共同做起孩子姥姥的思想工作:“小女孩心理本来就敏感,法院把她判给父亲就是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长,再说,不管孩子在谁身边长大,亲生父母到什么时候也不会疏远,还能时不时去看看孩子,如果一味地阻挠执行,很有可能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最终孩子的姥姥释然地离开法院。在处理这起涉及亲情的案件时,祁县法院党员干警没有简单机械地强制执行了事,而是融情于法,多做和解工作,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