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促履行主动还款促案结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近日,阳城法院、昔阳法院、柳林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义务,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运用司法拘留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被执行人卢某在阳城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其应履行义务后,不仅未主动履行,反而采取消极对抗态度。阳城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依法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并采取查封、冻结、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然而,卢某仍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果断出击,依法对卢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卢某主动联系亲友筹措资金,偿还了部分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计划。鉴于卢某表现出积极履行态度,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晋中中院指定昔阳法院执行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3月28日,申请人李某在晋中市榆次区发现了被执行人,立即向承办法官提供了线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榆次区,并顺利控制被执行人。因需异地拘留,昔阳法院联系了榆次区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办理,榆次区法院立即提供了调解室并安排了相关干警协助。在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归还申请人李某4000元,但未达到申请人的心理预期,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执行干警于当日下午将被执行人王某送看守所拘留。被执行人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归还了4万余元。
2023年,王某某向张某某借款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后一直未予归还。2024年,张某某来到柳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王某某仍未归还欠款,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某接受执行约谈并报告财产。但王某某谎称生活困难,并无资金来源,无力偿还债务。干警核查发现,王某某每月微信流水均达千元以上。柳林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十五日。次日,执行干警接到拘留所值班民警的电话,王某某愿意筹集资金一次性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