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致伤索赔难 账户冻结促执行
申请人彭某经人介绍务工,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事故发生后立即被送医治疗,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经鉴定,彭某为二级伤残。彭某多次向被执行人索要赔偿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下达判决,判决被执行人赔偿彭某4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彭某便向广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广灵法院立案执行后通过网络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申请人受伤后无法工作,无固定收入来源,生计难以维持,生活较为困难,广灵法院为其提供了两次司法救助以减轻其生活负担。穷尽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以终本方式结案。
近期,申请人彭某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申请冻结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账户。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前往了肃宁县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三个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账户之后,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干警秉持公开透明的执行理念,将双方当事人传至肃宁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释法明理,希望其能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23万元案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