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综合思维破执行僵局用全局观念促案结事了
2020年7月,宋某夫妇与李某夫妇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完成了房屋交付手续。2024年7月,宋某夫妇向介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法院经一审、二审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夫妇返还购房款28万元;宋某夫妇返还涉案房屋。2024年12月,宋某夫妇向介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夫妇返还购房款28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李某夫妇已将房款资助子女在外地购房,短期内无力退款。李某夫妇是农村居民,年龄也将近七十,日常开销全靠子女资助。宋某夫妇担心先行腾房后房款难以追回,双方陷入“买方不敢交房,卖方无力退钱”的信任危机。若简单采取查封拍卖措施,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引发二次纠纷。
执行干警采用“反向执行”策略,一方面对涉案屋采取了查封措施,给申请执行人以足够的安全感。另一方面,做通申请执行人工作,使其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三个月的筹款期。这样,既保障了买方资金安全,又为卖方争取了筹钱时间,打破“先履行抗辩”僵局。
通过三个月的沟通协调,卖方如期全部返还房款,买方主动配合完成房屋移交。案件执行完毕后,当事人向干警赠送了“明察秋毫断是非 公正司法暖人心”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