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徽闪耀处“雷锋精神”永传承
当法徽上的天平与“雷锋精神”的火种在司法实践中相遇,一种独特的法治品格便在法院人的血脉中悄然生长。这品格不依托于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沉淀在每一次耐心倾听的庭审记录里;不彰显在聚光灯下的高光时刻,却凝结于无数个挑灯夜战的裁判文书里。作为新时代的法院干警,我们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征程中,正以法治方式诠释着“雷锋精神”的永恒价值。
司法为民的初心与“雷锋精神”的价值内核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了精神共振。最高人民法院强调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本质上就是司法为民的法院实践。当“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具象化为跨域立案的便捷通道、司法救助的温暖关怀,法治就不再是冰冷的条文堆砌,而是有了直抵人心的精神力量。这种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正是“雷锋精神”在司法领域的生动演绎。
新时代的“雷锋精神”在司法改革浪潮中展现出新的时代内涵。当智慧法院建设将传统司法审判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法院人正在用数据标注的精准度丈量司法为民的深度。从类案检索系统的迭代升级到在线调解平台的优化,再到执行查控系统的完善,每一项技术创新背后都是法院干警对专业极致的追求。这种工匠精神,让“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在科技赋能中获得了新的生长点。
在司法权运行的每个环节,“雷锋精神”都化作守护正义的防火墙。当“三个规定”填报系统成为每月的必修课,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嵌入审判管理全流程,制度的约束力正在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定力。这种定力体现在合议庭评议时坚守法律底线的据理力争,更体现在守护司法公正的岿然不动。正是这份在权力考验中锻造的精神纯度,让法院人的道德追求与“雷锋精神”的崇高境界产生了跨越时空的共鸣。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雷锋精神”早已超越个人美德的范畴,升华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神标识。我们在立案窗口多问一句暖心话,在裁判文书中多斟酌一个法律术语,在信访接待时多倾听半小时诉求,这些看似平凡的司法细节,实则是“雷锋精神”在法治土壤中的深层萌发。这种精神的传承与创新,终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法治文明之光。
(作者单位系上党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