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3月1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1]

春拂惊蛰雷锋耀 太行漫青旭辉灼

  □任众
  三月春潮涌,一雷惊蛰始,巍峨太行,漫野涨绿,望青山耿耿,怀初心昭昭,不禁缅忆起那个伴随一代又一代人成长的名字——雷锋。“我愿做高山岩石之松,不做湖岸河旁之柳。”“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字字斩钉截铁,掷地有声,回荡耳畔久久不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
  在新时代精神坐标中,雷锋精神如同一座永不褪色的灯塔,照亮无数人踽踽前行的道路,而全国模范法官韩旭辉,以他33年的司法坚守,成为了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的生动注脚。他把自己锻造成太阳,用生命燃尽光热,让黑暗无处遁形,还未领略愿景中的山河辽阔,却在春日里永远地长眠。他的一生,与雷锋精神深度契合,在平凡岗位上铸就非凡价值。
  爱岗敬业深耕司法一线的坚守
  雷锋对待工作,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热情和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韩旭辉法官同样如此,从进入法院系统的那一刻起,他就将司法事业视为终身的追求。在基层法庭的17年,是他职业生涯浓墨重彩的篇章。
  马厂法庭辖区情况复杂,企业多、村镇多、人口多,案件处理难度大,但他从未有过丝毫退缩。从书记员到法官,每一个岗位他都全力以赴,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案件审理中,累计审理3000多起案件,这背后是无数个日夜的付出,是对司法事业最纯粹的热爱与坚守,如同雷锋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耕耘,不求回报,只为将工作做到极致。
  服务人民司法为民的深情践行
  雷锋一生都在践行“为人民服务”,总是在他人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
  韩旭辉则把这种精神融入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里,他积极协调,既让农民工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又帮助企业摆脱困境恢复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处理地役权纠纷,他顶着烈日现场勘验,“背对背”调解,直至双方事心双解。他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哪怕是再小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就像雷锋用一件件小事温暖着百姓的心。
  无私奉献燃尽生命的司法之光
  雷锋无私奉献,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
  韩旭辉亦是如此,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仍奋战在办案一线。在办理被告企业负责人在外地服刑的系列讨薪案时,他不辞辛劳,四处奔波。他主动从庭长位置退下,以便年轻同志快速成长,自己继续在办案一线工作。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一心只为司法公正和群众权益,如雷锋一般,燃烧自己,照亮他人。
  逝者如斯,薪尽火传;忠诚不泯,法徽永耀。韩旭辉法官用一生诠释了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其事迹与雷锋精神交相辉映,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精神火炬。新时代的我们应当接过时代的“接力棒”挺膺担当,心怀赤诚守望信仰高山,秉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以恪尽职守、夙夜在公的使命感,在工作岗位上淬炼忠诚品格;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在慎独律己中永葆廉洁底色;以知责于心、履责于行的责任感,在务实担当中践行初心使命,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点滴之力。
作者单位系长治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