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插队引纷争从“硬杠”到握手言和
原告潘某驾车时,和被告葛某因插队发生口角,后被告殴打原告,致原告脸部受伤,原告到五寨县中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牙震荡。原告因此向工作单位请假误工半个月,误工期间不发工资。原告主张误工费应由被告赔偿,被告殴打原告致使原告精神受到极大伤害,原告主张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原告就以上费用和被告沟通协商,被告不予赔偿,双方就此事发生“硬杠”。原告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了解案情,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意见,深入剖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官从社会和谐、人身健康权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因殴打行为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并及时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这场健康权纠纷仅用7天就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