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酒仍在销售 判刑+罚金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赵某从孟某(已判决)处购进大量假冒汾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海之蓝等知名白酒并通过“1688”电商平台、闲鱼平台及向微信好友直接发货的方式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共计60.932329万元。
被告人赵某在明知孟某被抓,自己也因销售孟某的假酒被上网追逃的情况下,用乔某的身份信息注册了“东海黎之拓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以抖音直播的方式销售假冒白酒728单,金额共计82.34万元。
2023年11月8日,被告人赵某存放于抖音直播工作室、库房的283瓶假冒白酒被公安机关扣押,货值金额达16.96585万元。
被告人赵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予严惩。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
■法院裁判
文水法院根据被告人赵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1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系销售假冒产品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赵某为谋取私利,不尊重商标权人的智力劳动成果,通过“1688”、闲鱼、抖音等电商平台销售假冒的名酒,不仅直接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失,且售假行为容易引起消费者对商标权人品牌形象的不良认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本案通过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严惩,保障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了正规酒企的品牌价值与市场份额,增强企业经营信心与创新动力。同时净化了新兴电商平台的商业环境,倒逼电商平台完善监管体系,吸引更多合规商家,助力营造安全有序的线上营商平台,推动数字经济领域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文水法院 刘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