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失信惩戒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本报讯 (通讯员王庆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高消费等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成为威慑失信被执行人、提升执行强制力的一种主要手段。近日,柳林法院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B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单进行失信惩戒,失信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受到诸多限制,包括银行限制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于是赶紧联系法官,履行了义务。
  A公司与B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B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A公司申请立案执行。立案后,柳林法院依法向B公司送达了相关文书,并对B公司进行全面查控,同时联系B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其进行沟通,但其一直推诿拒不履行判决,法院执行局对B公司采取了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
  在进入失信惩戒期一段时间后,失信惩戒的效力逐步显现,B公司经营受阻,向银行贷款融资被拒绝,同时,企业因信用下降,业务项目屡屡受挫,至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才真正认识到失信惩戒的威力,立即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同法官积极沟通。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支付200余万元执行款后,申请人做出让步,放弃了其他款项,本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