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出借”医保卡被判刑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收—贩—销”全链条医保诈骗案。被告人通过大量借用老年人医保卡,低价购买药品转卖得利,骗取上百万元医保基金,将面临法律严惩,数十位老年人也被卷入该案件。
据老年人反映,王某、李某二人几乎天天出现在医院附近,找年纪大的人借医保卡,频繁出入医院、药店开药。王某、李某告诉这些老年人,可以支付一定的费用借用他们的医保卡,用医保卡开药花的钱不是个人的,老年人还有额外的收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徐旸彪介绍,经查,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王某、李某等人以每次或每月20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冒用老年人的身份,低价购买药品,再转卖得利。
徐旸彪告诉记者,王某、李某收集到几十张医保卡,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06万余元。徐某某等出借医保卡的医保参保人员,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徐旸彪介绍,案件认定过程中发现,为犯罪分子提供医保卡的共有59人,有人将家人医保卡一并提供。其中盗刷金额最多的一张,医保消费高达二三十万元。
这起重特大医保诈骗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后,面对多名老年人“不知对方是卡药贩子”的辩解,检察官结合相关人员相识过程等情况,认定借卡人员主观明知。
徐旸彪介绍,主犯到案之后,检方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这些持卡人明知王某、李某借卡的目的是骗领医保,依然为对方提供医保卡,属于共同犯罪。“部分持卡人觉得反正自己不用,给别人用也一样,没想到问题这么严重。而且,他们也没想到药贩子会一下买这么多药,从他们卡里刷出去的金额就是对医保基金的侵害,他们不仅要退赔损失,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考虑到涉案人员多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受他人蛊惑、主观恶性不大、参与程度较低、获利较少,依法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全案59名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王某、李某以及药品回收人、医院工作人员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7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医保参保人员被判刑并处罚金。
专家提醒,市民要将自己的医保卡管理好、使用好,不能随便“借卡”给他人去“消费”,一旦对方的行为被认定为骗取医保基金,借卡人也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李杨钱成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