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9月1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1]

异地腾房不畏难 有兄弟法院协助帮忙

  本报讯 (通讯员任毅)“从余姚到太原1435公里,异地执行在路上,感谢小店区法院鼎力协助,让我们感受到人民法院是一家……”浙江余姚的执行干警向小店区法院致谢。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来函,请求小店区法院协助腾房。小店区法院表示随时依法鼎力协助,并做出具体部署。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偿还借款义务,余姚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屋一套,发出腾退公告后,责令被执行人指定期限内迁出房屋。在指定期内,执行干警曾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要依法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腾退日期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主动腾退。为维护生效裁判权威,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余姚法院决定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腾房当日一大早,为确保强制腾退工作的顺利完成,晋浙两地执行干警对腾退行动中可能出现的现场人员复杂、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房屋物品众多等难题进行充分研判后,制定了严谨的执行方案及应急突发预案。
  当晋浙两地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后,发现被执行人就在家中,余姚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亮明身份,小店区法院干警依靠多年执行经验,第一时间把好各房间窗户、厨房、门等,以防被执行人出现过激行为。
  腾房期间,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不愿意配合,并意图阻止执行。执行干警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如果再阻碍执行,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拒执罪,切莫因小失大。听到此言,被执行人对抗情绪有所缓和,迫于执行压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退。在小店区法院干警的配合下,余姚法院干警将被执行人拘传回小店区法院。
  到院后,被执行人表示自己经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一定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余姚法院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欲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经过两地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表示先行履行部分欠款,其余款项达成分期履行,同时愿意自行腾空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被执行人现场签订腾房承诺书,完成交付,确保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对两地干警的有力处置表示认可并感谢,此案的协助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