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开展“按薪定才”、鼓励设立“伯乐奖”……
有才你就来!山西人才新政有亮点
近年来,我省人才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人才培育机制不断健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了有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然而,我省人才工作在思想观念、政策支持、管理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与其他省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我省人才工作规律特点、短板弱项和实际需求,经综合研判、反复修改,起草了“1+N”人才政策。
当前,我省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深化全方位转型的窗口期。全面构建“1+N”人才政策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的必然要求。“1+N”人才政策体系着眼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人才支撑。“1+N”中的“1”是《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全省人才工作提供重要指导和政策依据;“N”是作为配套的专项人才政策,这次首批推出了10项,涵盖了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实施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对当前存在的老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着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委人才办主任于鹏飞表示,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推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博士等进人手续实行“承诺制、容缺审、限时办”,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备案。
在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试点开展“按薪定才”,将薪酬待遇、获得投资额度、工作履历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待遇兑现的主要依据。
在强化人才激励机制方面,《实施意见》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设立“伯乐奖”,对荐才引才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在“1+N”人才政策中,我省围绕产业创新出台了一批新的政策措施:实施重点产业链专业镇人才赋能工程,依托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合作高校等设立“山西省招才工作站”,选聘“招才顾问”;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每年可按规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享受省级“人才绿卡”服务;省市每年从高校选派一批工科教师到企业担任“科技博士服务团成员”“科技副总”或“企业科技特派员”,每年从企业遴选一批“产业教授”进入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工作。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张欣宁表示,后续还将制定出台省级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办法及服务事项清单等配套政策,并依托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举办“能源革命十年‘智汇山西’院士专家论坛”,赴北京、西安、东北地区等举办人才宣介活动,持续打造“人到山西好风光”等品牌,大力宣传山西高质量发展的光明前景,大力宣传山西各行业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