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9月0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调解调到心坎上 上诉人当庭履行赔偿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温振华) 近日,忻州中院民二庭快速调解了一起因美容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调解,上诉人(一审被告)当场履行了案涉款项,矛盾纠纷得到了快速、圆满的解决。“这种视频怎么能发到网上,这是我的隐私,你们宣传也不能这样啊!我要告你!”
  爱美的小丽经常光顾一家瘦身美容店,一天做按摩项目时,店主小王(化名)为做宣传,用手机在店内拍摄视频,并于当晚通过自己的抖音账号将该视频上传于抖音平台。视频记录了小丽上身着内衣做按摩的过程。小丽亲友看到视频后告知小丽,小丽立即和店主交涉,后店主删除该视频。事后,小丽认为小王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对自己的身心以及家庭造成极大的困扰,向代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王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1万元。代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允许,将原告较为隐私的视频发布到抖音平台上,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抖音等网络媒体关注度高,受众面大,传播面广,容易造成较大影响,结合原告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应认定对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小王及其瘦身美容店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判后,小王不服判决,向忻州中院提起上诉。
  该案件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单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判决,结案并不困难。但双方本是熟人,以后还会打交道,若能进行调解,不仅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利益,也能促成双方修复关系,于是,主审法官李小荣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对小王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隐私予以公开是违法行为,同时引导小王勇于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帮助双方互相理解,劝说双方以和为贵,不要因为一时的矛盾而伤害了多年的交情。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原告也表示接受并原谅了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从立案到当庭调解,仅仅用了7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