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8月2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赶赴异地“上门问诊”找准焦点矛盾全解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悦)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近日,在忻府区法院速调快审团队的精心调解下,一起矛盾颇深的离婚纠纷案终于迎来圆满结局。承办法官“上门问诊”,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交流与调解,成功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最终达成和解。
  2024年5月,原告梁某向忻府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并依法进行财产分割等。承办法官在拿到案件后,通过阅卷并联系双方当事人后,了解到该案系原告梁某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李某虽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以及彩礼返还上与原告梁某存在较大争议。法官随即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联系,经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因缺乏交流沟通,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认为本案有望调解解决,开庭前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但双方矛盾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后,本着调解优先、便于履行的原则,法官未直接下判,多次电话与当事人沟通调整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同意进行调解。
  因为原、被告均在外地,无法面对面进行调解,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便于现场履行调解书内容,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李法官决定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行人前往太原市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原告突然改变想法,被告听到后情绪也激动起来,双方又发生争执,表示不愿意继续调解,气氛逐渐紧张,承办人一行将二人分开,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多番引导劝解,充分释法明理。承办法官用“忆从前、叙亲情、释法理”的方式,以二人过去的感情为切口,打动、缓和双方情绪,最终二人解开心结,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了各自义务。
  俗话说,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梁某与李某其中涉及到的家庭关系和矛盾冲突更加复杂。因此,针对此类离婚纠纷调解,要注重寻找双方当事人共同关注的焦点和联结纽带,融入婚姻家庭关系辅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审时度势地考量情、法、理这三条始终贯穿婚姻调解的生命线,最终促成调解,化解矛盾,让当事人以更理性的方式和平分手,以司法价值引领社会和谐,促进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