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通被执行人母亲工作 敦促儿子主动履行义务
原告冯某某与白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判决被告白某某支付冯某某本金1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白某某仍未履行,冯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白某某始终未履行。在发现白某某名下有保险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采取冻结扣划措施。经查,白某某名下有底商可供执行,但已被其他法院首先查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始终把这件案子放在心上,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白某某,要求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并找到了被执行人的母亲,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希望其母亲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几天后,被执行人白某某主动打来电话,表示愿意还钱,希望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履行,并在当天主动归还申请执行人2万元以示诚意。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