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7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旭辉工作法”的实践运用

一肚子气的双方当事人 握手言和互履行

  本报讯(通讯员常文扬刘海峰 杨雱)今年4月16日,长治中院受理潘某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要求房地产公司为住户潘某某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承担仲裁费。案件执行初期,房地产公司对执行工作非常抵触,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也很困惑,该房地产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完全有能力为潘某某办理房产证,为何在收到法院强制执行文书面临承担法律后果时仍然要抗拒执行呢?
  按照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旭辉工作法”,专程到该房地产公司的办公现场,经询问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及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才了解到,潘某某作为小区业主长期拖欠房地产公司物业费,且因物业纠纷双方发生过正面矛盾冲突,多次协商未果,物业公司有苦难言。为核实上述情况,执行干警又到申请执行人潘某某家中。潘某某虽承认拖欠多年物业费的事实,亦表示之前因对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不满双方产生冲突,至今矛盾仍未化解,也造成自己出入小区及停车困难,但仍然坚持要求依据生效裁决对房地产公司强制执行,双方积怨较深导致前期工作开展困难。
  如何化解双方长期积怨?案件如何稳妥执行?被申请人以合理理由拖延执行怎么办?当事人是否可以握手言和、真正化解矛盾和睦相处?
  这些疑问摆在执行干警的案头。执行干警为慎重起见,将案件执行情况递交执行工作每周案情分析推进会讨论研究。会上充分考虑当下房地产公司、物业与业主间存在的普遍矛盾和本案房产过户仍需房地产公司协助配合的特殊情形,从规范执行提质效、化解矛盾解民忧的根本点出发,最终确定以调促执的整体执行思路。
  在韩旭辉英模精神的启发和鼓舞下,年轻的执行干警用最朴素诚恳的语言,以老百姓能听懂的方式,多次与双方深层次交流观点,耐心倾听、耐心讲解。
  每一次,都是几个小时的认真倾听和答复。执行人员付出的是时间,收获的是效率。经过多次上门调解、电话沟通、背对背调解,5月21日,房地产公司克服困难,想尽办法主动履行案件仲裁费、交纳房屋过户的税费,完成过户的前期准备工作。期间,执行干警耐心细致释法析理后,房地产公司主动让步,与申请人协商减免相关费用及滞纳金,主动反馈过户准备工作进度。与此同时,申请人也放下心结,同意在减免相关费用后主动向房地产公司缴纳拖欠多年的物业费。至此,案件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房地产公司也从原先的抵触变为对本案执行工作大力配合。
  6月25日,房地产公司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于当日配合完成了材料的审核与登记工作。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在本案结案通知书送达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赵女士对本案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及认可,并向长治中院执行局赠送印有“法律卫士社会良心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一面。
  当“大红本”交到申请执行人潘某某手中时,申请执行人也对本案执行的高效率与多元矛盾的妥善化解表达了诚挚的感谢。潘某某表示,人民法院不仅帮助其办理了房产证,还化解了与开发商多年的矛盾,打开了多年的心结,最终,双方喜笑颜开,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