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7月0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杜欣) 7月5日上午,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会议由中心主任郝文杰主持。
  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法学会成员翟栋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改的背景、亮点、法条新旧对照及修改的重大意义等做了介绍,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慈善组织、募捐成本、应急慈善、社区慈善、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几个章节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针对民政工作特别是老龄事业交流了认识体会。
  会议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作为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助力新时代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本领,同时要加强对“涉老”领域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梳理、学习和宣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为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