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6月1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调执一体 让解纷高效又便民

  本报讯 (通讯员 杨长虹) 原告秦某与被告陈某原系邻居关系。多年前陈某因养牛需要向原告借款,但是投资失败,导致债台高筑,自然也无力偿还原告的借款。无奈之下,原告向沁县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沁县法院郭村法庭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以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陈某表示欠款属实,但是实在无力偿还,且其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只能一点一点攒钱来偿还欠款,家中除十几只羊外再无其他有价值财产。得知此情况后,原告当即表示同意被告以羊来抵顶欠款。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但在如何执行的问题上却犯了难。被告家离原告可以圈养羊的地方近30公里,原告多方联系也未找到可以装羊的货车。见此情况,干警积极想办法,帮助原告找到了装羊的货车,并且随双方当事人来到执行现场。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被告陈某将十几只羊交付于原告秦某。
  这起案件从调解到执行到位,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桥头堡的作用,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真正实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是沁县法院减轻人民诉累,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