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4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两起“朋友借钱不还”案“情感牌”调解收效好

  本报讯 (通讯员 吕吉霞) 近日,翼城法院城东人民法庭一天内调解两起案件并即时履行,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起案件中,原告苏某与被告郭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7月13日,郭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苏某借款,苏某通过微信转账出借给郭某1000元,后经苏某多次催要,郭某未还款,原告苏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郭某偿还本金1000元及逾期利息。
  第二起案件如出一辙,原告翟某与被告任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3月30日,任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翟某借款24000元,出于朋友关系,翟某向任某的银行卡现金存款 24000元,后翟某多次催要,任某一直推脱未还,原告翟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翟某偿还借款本金24000元及逾期利息13440元。
  受理上述两起案件后,城东人民法庭负责人、案件承办法官孙洁红通过阅卷,了解到两起案件原、被告均系朋友关系,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调解的可能性很大,便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孙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析理,一方面劝解原告对利息适当让步,同时告知双方如果进入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对各自的不利后果,案件达成调解并即时履行对双方均是最好的选择。在孙法官的倾情调解下,两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达成调解,案件一的被告郭某当即偿还了原告苏某1000元现金,原告苏某撤回起诉;案件二当事人签署完调解协议后,被告任某随即向原告翟某银行卡转账30000元。至此,两起民间借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