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被告相互推诿 15名建筑工为“薪”烦
被告山西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将一厂房的地基基础清工工程承包给被告山西省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该装潢公司雇用原告苗某、常某等15人到建筑工地施工,工程结束后,15名工人的11万元薪水未发放到位。工人们多次催要,两被告相互推诿,一直找借口搪塞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工人们只能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帮助15名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平顺县法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调解。承办法官和审判团队在拿到诉状后,迅速对案件基本情况、证据、事实及各方责任进行分析研判,并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上,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中,双方意见各不相同,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结合法理、情理、事理开展调解,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被告深刻认识到拖欠工资给农民工带来的困难和不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山西某开发有限公司将劳务报酬打入被告山西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账户,由该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进行代付。至此,1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短时间内得到圆满妥善解决,跑出了平顺法院为民司法的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