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4月03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相邻通行”上法庭调好“心路”道路“通”

  本报讯 (通讯员 闫小栋)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在人际交往中至关重要。日前,乡宁法院光华法庭联合枣岭乡政府、司法所、当地村委会,采取现场调解、电话调解、委托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成功调处一起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相邻通行权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李某某系枣岭乡两个相邻村的村民,双方承包耕地相邻。2016年以前,原告去自己耕地一直是通过二被告承包耕地,2016年之后二被告阻碍原告通过,致使原告前往自家耕地无路可走。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互不相让,发生打架冲突。经两家村委会、乡镇司法所和当地派出所多次调处未果,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耕地损失。
  光华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进行现场勘验,在深入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分析研判认为该案适宜调解方式处理,且双方仍有调解空间。承办法官以一次性化解纠纷矛盾为出发点,将案件委托到枣岭乡司法所进行诉中调解。调解过程中,审判团队与枣岭乡司法所通力协作配合,先后联系组织双方进行了3次现场调解、10余次电话调解,针对双方的主要矛盾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明理工作,从案件事实出发,多次提出不同解决方案,认真为双方分析了协议约定内容、法律责任等,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在背后利用熟悉民情的优势,为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情理法相融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心结终于打开,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既保障了原告的通行便利,也对双方的损失作出了一定补偿,达到了“双赢”的效果,原告申请撤诉。一起矛盾冲突在光华法庭借力委托调解的不懈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