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污水处理公司超标排放污水被罚款而提起诉讼

为了保护水 巡回审判开到了环保分局里

  ■案情回顾
  近日,临县法院副院长刘经丰、综合审判庭庭长薛利珍带着案卷、拿着法槌,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临县分局,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服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罚款案件。
  该案系一起因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巴歇尔槽总磷出水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生活污水水污染总磷排放浓度,被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罚款41万元,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服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罚款而提起诉讼。

■法院举措
  在《黄河保护法》实施、《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签署一周年及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为加大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释放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的普法宣传效能,在巡回审理的同时,法院邀请临县范围内所有涉及污水排放的14家企业旁听该案的庭审活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庭审中,主审法官薛利珍围绕各方当事人陈述总结争议焦点,并就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庭审有条不紊,现场旁听人员认真听取庭审全过程,很多企业代表仔细做了笔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次庭审,众多企业代表及生态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近距离了解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庭审现场成为了鲜活生动的普法课堂。法官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一次阳光司法变成一场普法教育。

■取得成效
  “吕梁临县地处黄河沿岸,要实现‘黄河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离不开沿黄各个企业主动作为、拧紧阀门,压实水污染防治责任……”“通过庭审旁听,认识到污水外排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我们承诺绝不排放不达标污水,进一步提高科学排放污水的能力……”“虽然我们企业与此次庭审案件不相关,但通过参加庭审,我们企业将对污水治理技术进行再升级、再优化,坚决扛起国企的社会责任,确保在污水排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起到龙头作用……”霍州煤电集团吕梁能化有限公司环保节能中心主任说。
  这起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理庭审结束后,在临县生态环境局,法院与参加庭审旁听的企业代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座谈交流。“我们将把巡回审判作为保护黄河安澜及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下沉审判力量,切实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能动作用,为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筑牢第一道法治保护屏障,让司法之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之路延伸得更长、更广、更远。”临县法院院长董国燔说。 文案整理 张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