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还可设立“企业安静期”

山西出台举措激励民营企业放开手脚干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鼓励设立“企业安静期”,这些举措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静心发展。3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了《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省已先后出台民营经济发展“30条”“23条”等综合性政策,积极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省学习“晋江经验”,借鉴浙江、福建、山东等地区的典型做法,近距离、面对面地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准入准营壁垒、“两不一欠”治理、法治保障权益等民企关切问题,出台了《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未来5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民间投资占比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量化发展目标。“这是一个积极稳妥的预期目标,也是需要奋力一跳才能够实现的目标。”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马双喜说。
  破除准入准营壁垒、破解所有制歧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底、省级用地保障清单中的民间投资项目不低于30%……《行动方案》一系列具体举措聚焦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全方位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合法权益,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定心丸”。《行动方案》提出清理拖欠账款、提升法治护航水平、规范涉企监管执法3方面内容,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鼓励市县设立“企业安静期”,明确“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情形等具体举措,可以更好地促进民营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