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2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18]

19份遗嘱孰真孰假

如何设立有效遗嘱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的方式对遗产或其他事物所做的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据相关部门统计,超过60%的遗嘱在遗产纠纷中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年逾八旬的曹姓老人在2013—2017年间留下多份相悖的遗嘱,先后承诺将一处房产单独赠予大女儿、二女儿和孙女。2021年,老人离世,二女儿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持有的第一份遗嘱有效,并按照该份遗嘱内容过户老人房产。
  法庭质证阶段,三位当事人共拿出19份遗嘱各自主张房产归属,均怀疑对方持有的遗嘱系伪造、仿写。
  面对几位当事人对遗嘱真伪的质疑,法院首先进行了专业的司法鉴定,证实这19份遗嘱全部为老人手写。
  面对这样的鉴定结果,在三位当事人争执不下时,法官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新情况。就在当事人的表述中法官发现,在立遗嘱的那段时间,老人已患阿尔兹海默病,其民事行为能力严重受到影响,甚至在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情况下曾被指定过监护人。
  经过走访调查,法官从老人居住过的小区、养老院和居委会了解到,当时老人确实有思维不清的情况。
  法官对此表示:“我们认为阿尔兹海默病是一种慢性,且具有持续性的疾病,难以判定患者在每份遗嘱自书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我们倾向于否认所有遗嘱的法律效力。”法官表示,遗嘱无效,房产归属以法定继承来确定。
  最后,经过几年的法庭拉锯与法官居中调解,三方终于于今年达成和解:由无房的二女儿继承50%的房产份额,大女儿与孙女则各得25%的份额。
  那么,当老人生病导致行为能力受损时该如何妥善设立遗嘱呢?
  如果老人是因为精神类疾病导致精神失常,或者因为病重导致神志不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则有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不宜立下遗嘱。即使设立了,该遗嘱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老人病重情况下仍具备良好状态且意识清晰,则可依法设立遗嘱。如果尚能自行书写的,可以设立自书遗嘱;若已失去自主写字能力,可用代书遗嘱、打印遗嘱、音像遗嘱或公开遗嘱等方式订立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病重中设立的遗嘱,将面临比正常遗嘱更多的效力质疑,如设置遗嘱时是否保持清醒、是否受到照顾者引诱、欺骗甚至胁迫,以及是否体现个人真实意愿等问题。

温馨提示
  设立遗嘱当天,最理想的做法是寻求医院或公证机关的协助,确认患者在特定时刻的行为能力正常,同时最好设立律师见证遗嘱,或者公证遗嘱,以确保遗嘱的效力。 刘小敏(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