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0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3]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送达公告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晋综改罚告〔2024〕14号
  当事人名称:山西龙城鼎兴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L10MQ4T,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化章街99号碧桂园10栋2号,法定代表人:张万忠。
  2023年11月8日,申*杰投诉你公司存在欠薪问题。我单位于11月10日立案调查。经查,你公司涉嫌拖欠申*杰、李*勇、丁*力、申*春、李*峰5名工人工资共计91272元。2024年1月24日,依法公告《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晋综示责停(改)〔2024〕第02081009号)文书,责令你公司限期足额支付申*杰等五人的工资,并向我单位书面报送支付情况,同时报送相关支付明细并加盖公章,你公司逾期未履行。
  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可以于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到综改示范区综合执法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
  我单位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7日到你公司注册地址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因受送达人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锦雄 联系电话:0351-7199968
  联系地址:太原市龙盛街21号614室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