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 干警火速赶往机场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宇茜)近日,迎泽区法院执行局将违反限高令的被执行人王某某从机场拘传并带回法院,打响新春执行的“第一枪”。
  该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迎泽区法院于2018年11月6日调解结案,被执行人王某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期间,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王某某偿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未按约定偿还。执行局依法对王某某采取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措施。
  近日,迎泽区法院执行局接到机场公安局电话称,被限制高消费人员王某某坐飞机从哈尔滨到太原,航班于10时许到达。时间紧迫、刻不容缓。执行局干警迅速核实了案情及被执行人身份,于9时20分出警,10时17分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带回迎泽区法院。经核实,被执行人王某某系在明知其已经被限制高消费后,仍使用护照在网上购买机票乘坐飞机,其行为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写下了具结悔过书,主动填写了财产申报表,主动履行执行款项四万元并保证随传随到。鉴于其态度良好并主动偿还四万元案款,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其此次违反限高令的行为,未予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