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1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2]
省人大代表游存明:

发挥司法作用 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记者 赵海龙 白杨

游存明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岢岚县宋家沟村人。岢岚县宋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人大代表是联系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的桥梁纽带”,这是游存明作为人大代表始终坚守的理念。他关心关注法院的工作,多次受邀参加人民法院开展的活动。采访中,他对记者说,近年来,人民法院聚焦解决“三农”问题,以司法之力擦亮乡村振兴的法治底色,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法治周刊》:您对法院依法助力乡村振兴怎么看?

  游存明:我国向来崇尚以和为贵,追求“天下无讼”,这一点在农村尤为突出。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我深刻认识到,乡村的振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服务和保障。
  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忻州中院、岢岚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法院深入乡村一线,充分尊重基层治理特性、规律,把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基层审判工作的目标。同时,凝聚“乡贤”力量,请德高望重、熟悉法律政策、热心公益的当地村民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从而引导人们树立法治思维,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法院依法惩处涉农业投资和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依法惩处截留、挤占农业补贴犯罪行为,确保农业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业补贴真正惠及农民;依法惩处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

  《法治周刊》:您对法院助力乡村振兴,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游存明:一是希望法院着力破解乡村振兴中易发频发的纠纷,通过人民法庭这一前沿窗口,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开放日等活动,在乡村振兴中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针对乡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司法难题,不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提供法律风险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希望法官走出法庭、走向田间地头、走到矛盾纠纷发生现场,近距离接触群众,认真听取百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矛盾纠纷化解中,有针对性地向百姓提供专业法律指导,通过这种经常性点滴式走访,起到“法润乡村”的良好法治效果。
  三是希望法院创新普法模式。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信息的渠道逐渐多样化。为此,法院要加强法治文化新媒体阵地建设,丰富普法宣传载体,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变革普法宣传模式。当前,在法院审判智能化建设工程中,应将基层人民法庭的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下功夫加以推进。人民法院还应在新媒体平台上注重发挥裁判结果导向性作用,对乡村风貌起到正向引导作用,以农民能够理解、感受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针对不同人群开设普法宣传网络(抖音、快手)直播,组建村民“普法微课堂”微信群,建设“案例小剧场”,注册法庭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群众身边案例讲好普法故事,让田间地头成为乡村普法大课堂,切实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