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1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省人大代表郭卫:

法院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司法保障

  ■记者王伟

郭卫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榆社县社城镇社城村人,榆社县鑫美花卉种植中心负责人。晋中市劳动模范,榆社县脱贫攻坚青年标兵。

  走进榆社县社城镇社城村,街头巷尾的人们都在夸赞一个年轻人——省人大代表、花卉产业的带头人郭卫。他中等微胖的身材,衣着朴素,乍一看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可那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又透露出他不同的风度与气质,再看看那紧挨着的几个大棚,大棚内春意盎然、鲜花怒放,更显出了他超凡脱俗的雅兴。2017年以来,郭卫在家乡投资种植花卉产业,还带动村民和贫困户走脱贫致富之路,成为闻名乡里的致富带头人。

回乡创业带领村民共富裕
  因为生活条件艰苦,郭卫从小就在心里种下一颗想要脱贫致富的种子。2003年他从山西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选择去北京工作,开始了他的自主创业花卉种植之路。凭着自己的努力,他积累了经验、人脉和一定的财富,但他一直没有忘记家乡,没有忘记自己的根。
  2017年郭卫回乡创业,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他投资建设高标准花卉温室大棚,建立“村企合一”的发展机制,成立公司,主要负责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他为村民提供技术培训和工作岗位,积极帮助农户找销路、创收。在他的带领下,社城村成为集育苗、种植、销售为一体的花卉生产和交易中心,形成大产业、大流通、大市场的生产格局。脱贫攻坚期间,出现了一批会种植、懂经营、善管理的农业产业化带头人,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达到了扶贫与扶技相结合的效果,为村民找到了一个绿色环保的致富产业。

法院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司法保障
  2023年10月19日,榆社法院院领导慕中敏、韩银江一行走访了郭卫,围绕审判执行质效、普法宣传、司法为民等方面向郭卫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虚心听取了郭卫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郭卫说,榆社法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强化为民举措,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郭卫表示,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保护人民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榆社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三农”问题的决策部署,在乡村振兴中提供了一系列的帮助和支持,发挥了重要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障作用。法院通过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农民权益等法律纠纷案件,维护了乡村的秩序和稳定。
  法院为乡村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大欠薪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快立快审快执事实清楚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借鉴“枫桥经验”,推动家事纠纷、邻里关系、交通事故等案件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一站式”化解;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深入宣传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创业,通过支持农民合法经营农田、发展农业产业、推动农村合作社建设等,为乡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

让“学法用法”成为农村新风尚
  人民法院要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兼具乡土文化特色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将法治精神融入民俗民风,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深度融合,让“学法、信法、用法”成为农村新文化、新风尚、新气象。要重视乡村发展,警惕农村资源的垄断现象,严厉打击“村霸”“恶霸”等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依法惩治垄断农村资源和侵害留守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乡村环境。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深入一线的优势,积极参与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
  人民法院要持续关注乡村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症下药,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治理与服务并重、办案与保障并行,提升法庭工作的专业性、精准性。关注特殊群体,满足农村老弱病残、留守儿童、返乡创客等主体多元司法需求,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