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拟命名名单公示
我省运城市稷山县、晋中市介休市、大同市平城区在列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国卫老龄发〔2022〕14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要求,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评估验收,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公布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拟命名名单。
在此次公布的拟命名名单中,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仅有1个,为山东省;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均为100个。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拟命名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为100044)。单位意见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