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法院古交法庭
施工引纠纷调解化干戈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原告认为被告故意拖欠劳务费,被告认为原告方没能按期完工,给其造成较多损失,双方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不愿意作出让步。经过多次的沟通和协商,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平衡双方利益,并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合理化建议,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确定了欠款的数额,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劳务费10万元,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履行完毕。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今后工作中,古交人民法庭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