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1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21]

用电被加价 可通过这个小程序举报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11月16日,“山西省经营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正式上线运行。
  作为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电直接关系到全省400多万户经营主体的健康稳定发展。2021年10月19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从“目录销售电价(定价)”中取消,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由终端用户按照市场价格购电。然而,受产权边界的限制,供电企业无法直接将电输送至终端用户,必须经其他主体转供。
  《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明确要求:“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尽管有“紧箍咒”,而且我省历经三年多时间的整治在转供电领域取得很大成绩,但一些地方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仍然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转供”行为仍然是部分企业的一种“管理”或“牟利”手段,商业租用关系中“二次转供”“三次转供”带来的“二次加价”“三次加价”问题尤为突出。
  为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方面核查问题线索,严惩违法行为,开展为期3个月的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一方面积极探索监管执法与公共服务相互配合、共管共治的长效工作机制,直接指导国网山西公司建设开发转供电综合信息平台。今年7月,“山西省经营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建成试运行。截至今年11月9日,全省共有49.6万户市场主体通过该平台进行登记,18.59万个用户通过登录该平台查询用电价格情况,反映违规加价收费问题线索417条。“山西省经营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的正式上线运行,能够助力我省广大经营主体切实减轻不合理负担。经营主体的相关人员通过微信搜索“山西省经营主体转供电查询”或扫描二维码打开小程序,先点击“我要查询”,再点击小加号按钮,然后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信息和向企业供电主体信息,就可查询加价情况或被加价情况。
  用户若要反映不合理加价,点击“我要反映”,填写企业信息、向企业供电的主体信息以及反馈内容,即可进行实名或匿名反映。当转供电加价超过 10%时,数据推送12315受理派单、监督执法现场处置,为市场监管人员实时监督、转供电主体备案公示、终端用户申报举报、电价合理性查询提供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