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1月0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稷山法院

现场测量土地 用事实化解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王碧云) 近日,稷山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受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巧用电子仪器进行现场查勘、测量,明确双方物权归属,当即化解了矛盾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耕地相邻,但是李某认为被告王某耕种的是自己的土地,要求王某返还其土地,双方交涉无果,李某向稷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其土地。
  承办法官经过审理了解到,原来这块有纠纷的土地,是王某与同村村民赵某通过置换得来的,该土地使用权实际确权于赵某名下。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承办法官组织原告、被告、案外第三人赵某、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前往诉争土地现场查看。因耕地实际边界不清、面积有争议,承办法官便运用电子测距仪对各块土地进行查勘、测量,仅用了十分钟,便确定了各当事人的土地使用权范围。
  测量结果表明王某耕种的确为案外人赵某的土地,并未侵犯原告李某的土地使用权。于是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说和,最终促使双方打开心结,李某当即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
  稷山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深入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模式,提升司法审判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以更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