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法院
邻里纠纷起干戈 3个工作日案结事了
2023年3月11日,王某从王某某手中购买了坍塌的院落一座,与冯某成为了邻居。但是购买后王某发现邻居冯某在双方公共道路上修建了木栅栏和木桩,恶意占用公共道路,严重影响了王某修建施工通行。与冯某多次协商拆除未果后,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冯某排除妨害,限期拆除修建在王某通行路口的栅栏门和木桩。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安泽法院第一时间向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向冯某了解其未依法履行排除妨害义务的原因。冯某表示自己身体不好,丈夫去世了,女儿外嫁,家中只有她一个人,自己家的临时建筑并未妨碍王某通行,所以没有进行拆除。原来双方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是一方诉求与另一方的思想认识存有分歧。
鉴于此种情况,执行局办案法官决定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见证下,对照卷宗,再一次明确应依法拆除的涉案临时建筑情况,并以此为契机从中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调解工作。冯某表示,自己已经上了年纪,一个人拆除确实存在困难,恳求法院帮助。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王某近期家中修建新房,需要用到挖机等施工器械,因此积极与王某进行沟通,希望其协助冯某完成拆除工作,王某表示同意。拆除完成后,双方一起对现场进行确认,并约定此后不会在此处搭建任何临时建筑。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本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3个工作日,仅用一上午的时间就完成了临时建筑拆除工作,让邻居放下心结、握手言和。这不仅仅是一起矛盾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更是安泽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