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铁路运输法院
以延迟到货为由拒付运输费法官调解促事了
据悉,大车司机王某按照约定给被告吴某运输货物后,被告吴某以延迟到货为由拒绝支付运费,王某无奈之下将被告吴某诉至大同铁路运输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发现该案诉讼标的不大,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是最好的结果。为此,主审法官迅速制定了几套调解方案。由于被告吴某位于河南,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由法官助理先行进行电话调解。
原被告双方因此起纠纷,都付出了较大的财力和精力,互不让步。为了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掌握双方当事人难处后,从实际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劝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经过多番努力,王某在收到吴某支付的钱款后,当场签署撤回起诉申请书。
鲜红的锦旗是对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综合审判庭全体人员的鞭策,是老百姓的勉励,更是沉甸甸的担子。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纠纷,在工作中立足本职,努力从矛盾源头化解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