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要小心“黄昏恋”变“黄昏骗”
2008年下半年,被告人曾某伙同诈骗团伙的谢某等人,安排女子与老年男性聊天谈感情,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行诈骗活动。
2008年下半年至2013年初,曾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分公司等名义,在福建省厦门市设立数十处诈骗窝点,在各诈骗窝点架设网络服务器,虚拟电话号码。
曾某先后雇用数十名负责管理各窝点的“经理”,按比例与谢某分成,每周结算诈骗所得。
曾某安排数百人随机拨打不特定人员的电话,以“酒促小姐”“茶叶推销员”“美容院员工”等虚假身份与老年男性聊天谈感情,建立所谓“男女朋友”关系;骗取信任后,再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借钱,并安排与被害人见面,进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被告人曾某伙同犯罪团伙筹办数十个诈骗窝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一审判决后,曾某上诉,2020年12月1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些单身老年人缺乏关怀与陪伴,希望通过黄昏恋排解孤独。诈骗分子瞄准这些单身老年人,与被害人发展成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最后携款潜逃。“黄昏恋”骗局其实是虚假网络交友诈骗的一种,该类诈骗利用老年人的情感空缺,配合诈骗话术,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后,再以婚恋为幌子引被害人上钩。
温馨提示
老年人在婚恋过程中,若发现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要提高警惕、认真辨别,谨防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子女要多陪伴老年人,同时,多向老年人讲述现实中发生的诈骗案例,提高老人的防范意识。
想要预防“黄昏骗”,就得特别注意经济往来问题,在没见过对方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将大额金钱转给网恋对象。如果需要“奔现”的话,最好能在家人的陪同下和对方见面。 杨茹洁(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