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5月2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大同市云州区法院

办群众心服的案件做群众信服的贴心人

  本报讯 (通讯员 杨秀玲)大同市云州区法院许堡法庭按照上级部署和院党组安排,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始终把公正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放在第一位,发挥巡回审判特点,携手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多元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近日,许堡法庭审理了原告胡某与被告杨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该案原告胡某要求被告杨某立即返还占用的土地3.75亩,被告杨某则称土地是村委会让自己耕种的,不能直接返还胡某,双方争议较大。为此法官积极联系村干部,前往该村核实地块、证据,查明事实,确定了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原告。
  根据杨某今年已在涉案土地上种玉米的实际情况,村干部与干警劝解双方提出合理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同意杨某支付胡某今年的土地租赁费1785元,涉案土地今年秋收后返还胡某。杨某当即回家取钱交给胡某。胡某和杨某握手言和,一起表示,“公家人”办事公道,我们心服。
  庭审结束后,云州区法院干警以案说法,向现场旁听群众讲解、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守法、护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