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5月2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乡宁法院

预罚款决定书起神效被执行人忙履行

  本报讯(通讯员秦姣姣)乡宁法院主动作为,创新执行方法,针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予以硬核打击。执行局干警巧用“预罚款”措施,顺利执结了一起农民工工伤赔偿案。
  2020年12月,申请执行人党某某在被执行人某公司工程处工作时受伤。2021年3月,党某某被乡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工伤。2021年8月,党某某被临汾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因双方对是否构成工伤意见不一致,遂引发争议诉至乡宁法院。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某公司工程处应同申请执行人党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协助办理工伤保险,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万余元。但被执行人某公司工程处拒不履行。
  2023年2月,申请执行人党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某公司工程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解除了与申请执行人党某某的劳动合同并全额支付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对协助办理工伤保险,多次推诿,拒不配合。因被执行人为外地企业,执行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从一开始的推脱慢慢变成微信不回、短信不看、电话不接。
  为了提高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守法良好形象,执行法官决定“先礼后兵”,向其邮寄送达了《预罚款决定书》。在决定书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书面告知,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向其上级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等强制执行措施。收到预罚款决定书后,被执行人意识到若不履行将需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积极协助申请执行人党某某办理了工伤保险,本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乡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积极发挥执行职能,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思路,丰富执行手段,运用执行“预罚款”机制,建立强制执行“缓冲带”,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穿执行全过程,为打造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