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4月2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22]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每人每年提高3000元

  本报讯(记者梁耀华)在太原市,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每人每年因支付房租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较目前增加了3000元。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优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政策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通知》明确,缴存职工满足“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等三个条件,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
  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赁住房方面,《通知》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自然年度的提取额度。
  按照居住范围及租金支付水平,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分为两类:在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每人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上限调为25000元;在“三县一市”范围内,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每人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上限调为10000元。新政对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有所倾斜。《通知》提出,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年提取的额度再增加1000元。《通知》还优化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频次,由一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自然年度内按需提取。
  对于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予以即时办理。
  据悉,新政的执行,将进一步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群体的房租支付压力,有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提升职工的获得感,为百姓安居持续加温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