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4月1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2]

司法护航企业绿色转型赋能黄河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赵建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赋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内涵。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全国两会刚刚结束,最高人民法院就把会议精神融入到火热的司法实践中来,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充分彰显全国法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保障黄河安澜,厚植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底色。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加强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近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国之大者”,坚持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保护人民环境权益,根据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现实需要,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协同审判工作机制,有效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归口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能力水平。
  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环境资源普法宣传,严格落实协同审判机制,培养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环境法知识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积累了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与此同时,聚焦黄河流域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和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工作平台,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修复等方面主动作为,全面提升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黄河保护法实施意义重大
  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通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反映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特点,形成有效保护黄河的法律制度体系。黄河保护法内容丰富、涵盖广泛,对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同样有着极强的指引推动作用。特别是针对黄河流域保护与发展“争水”问题,黄河保护法明确了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的发展思路。
  焦煤集团在黄河流域分布着多家煤矿企业。近年来,我们大力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装备应用,初步实现“防、治、用”一体化建设。“防”就是在煤炭生产中推行保水开采、绿色开采,从源头保护水资源;“治”就是推进矿井水深度治理,外排矿井水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用”就是大力实施中水复用,矿井水经深度处理后优先用于井下生产、选煤厂补水和绿化用水等。随着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引导我们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上蹚出一条新路,也迫切需要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创新绿色发展。
司法护航煤炭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煤炭行业作为传统能源产业,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面临的挑战更加艰巨。希望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以黄河保护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司法政策指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示范引领企业统筹推进减污降碳、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企业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融会贯通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方面,用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牵引产业转型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加快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全新发展模式。同时,加强对企业做好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的保障指引,服务重点排污企业中长期减排目标、路径及实施步骤,牵引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