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向雇员借钱转账属于还款?还是工资?
■案情简介
原告席某与被告杨某是雇佣关系,作为雇主的杨某因个人原因向其雇员席某借款2万余元,并于2021年向席某出具借条。后席某以杨某未归还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偿还其借款。
但是,本案原被告之间不仅有借贷关系,还存在雇佣关系,双方之间存在多笔转账记录,对于出具借条之后杨某向席某的转账款项是归还借款还是发放工资,双方对此存在很大争议。
魏法官先组织二人一笔一笔核对转账数额及性质,十多笔转账记录中双方均认可的仅三笔,剩余转账双方各执一词,差距甚大,僵持不下。
■法院调解
法官考虑到,仅凭现有证据作出判决并不能真正解决二人之间的问题,而且对于涉案款项中的工资部分,很有可能再引起其他诉讼。为了帮助双方彻底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魏法官带领团队对二人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工作从二人原先系十多年雇佣关系入手,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珍视十多年的交情。在审判团队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态度渐渐有所缓和。原告席某提出实在是因家人住院急需用钱所以才提起诉讼,被告杨某也解释是因为疫情导致门店效益差濒临倒闭所以没能及时还清欠款。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到对方的不易,终于同意各自做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法官提示
随着电子支付方式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便捷方式进行转账。法官在这里提示大家: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转账时,一定要记得添加备注,写清转账款项的用途,或者及时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款项用途,并根据实际情况留存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为了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尧都区法院速裁法官在快节奏、高效率的速裁工作中,始终秉承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原则,深入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均衡了各方利益,保障了群众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尧都区法院 邓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