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跳舞”有风险
2014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某平先后成立北京红舞联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舞联盟”)等公司,伙同被告人李某鹏等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众筹开发老年人网络社交平台——“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为由,约定8%—14%年化收益率并承诺保本付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爱好广场舞的老年人公开宣传。
为吸引老年人投资,刘某平等人在“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学、舞场定位、活动报名、积分换购、推荐抽奖等对广场舞老年爱好者具有吸引力的功能,拉拢老年人下载注册。
同时,在线下通过发放统一服装、组织广场舞比赛、申请万人同舞“吉尼斯”世界纪录、组织用户旅游考察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老年人关注。
为拓展吸收资金渠道,刘某平等人吸纳原有社区广场舞队加入“红舞联盟”,将部分广场舞组织者、教学者发展为业务员吸收资金。为解决老年人线上签合同、转账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并规避监管,业务员均在线下与老年投资者签合同收取资金。
至2019年7月,被告人刘某平等人向1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7亿余元。
上述资金被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向业务员发放提成、投入“红舞联盟”应用软件运营以及其他经营项目,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3.3亿余元。
2019年3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刘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建议公安机关以发布公告的方式查明其他未报案参与人、及时固定基础证据材料、尽快委托司法审计,同时以定期座谈的方式向集资参与人代表通报案件进展,回应集资参与人关切的问题。
2020年1月30日,公安机关以刘某平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6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检察机关综合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况,提出不同的量刑建议。
2020年8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刘某平等人提起公诉。
2022年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平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李某鹏等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王某华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并处罚金,同时适用缓刑(本案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前的刑法条文)。
一审判决后,刘某平等7名被告人上诉,2022年8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风险提示
任何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吸收资金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要增强防范意识,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养老、理财要注意“高收益”陷阱。不少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喜欢投资一些回报率较高的金融理财产品,殊不知,部分企业和个人为向老年人非法集资,会许诺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收益回报。
投资理财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一些高息诱惑要多留个心眼,千万不要轻信所谓“稳赚不赔”“低成本高回报”等说辞。 杨茹洁(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